吐根碱为剧毒药物,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该药易蓄积中毒,多于给药后10日左右出现严重中毒反应,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肌无力等;偶见周围神经炎;对心肌损害可表现为血压下降、心前区痛、脉细弱、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故如有心电图变化,应立即停药,否则易致急性心肌炎而引起死亡。
(2)重症心脏病、重度贫血、肝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即将手术病人、老弱患者、妊娠妇女及幼婴儿应禁用。
(2)重症心脏病、重度贫血、肝肾功能明显减退者、即将手术病人、老弱患者、妊娠妇女及幼婴儿应禁用。
(3)使用本品期间禁酒及刺激性食品。
(4)本品不可静脉给药,也不能口服或作肌注因可引起肌肉疼痛和坏死,注射部位可出现蜂窝组织炎,故一般皮下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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