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肝脏是人体内化工厂,具有代谢、合成、转运和排泄等多种功能。肝脏是药物代谢的主要场所,许多药物在肝脏代谢后清除。肝功能损害时,可直接影响药物在肝脏中的代谢,使药物排泄缓慢,作用延长,有时可发生药物蓄积,对身体产生毒性。有些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会引起肝功能损害,产生药物性肝病,所以,肝脏病患者应用下列药物时应慎重。
为什么肝病患者用药物治疗时应慎重?
(1)抗生素 肝脏病患者容易合并细菌感染,常见的为呼吸道、泌尿道及胆道感染。如果感染得不到及时控制,就会使肝病恶化。感染一旦发生,就应选择抗菌能力强、抗菌谱广、对肝脏毒性低的抗生素进行治疗。如用青霉素类,对于比较严重感染,可选择第一代头抱菌素类药物,如头抱拉定(先锋霉素VI)剂量每日2-6克,分3-4次肌注,也可静脉滴注。四环素对肝脏毒性较大,大剂量静脉给药可发生脂肪肝,应禁用。
(2)镇痛及镇静安眠药 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对麻醉、镇痛、镇静、安眠药耐受性差,使用以上药物时应特别慎重。麻醉性的镇痛药如吗啡等药物有成瘾性,并且主要在肝脏代谢,应禁用。巴比妥类药物大部分也是在肝脏代谢,一般不宜使用。肝病患者因失眠多梦影响休息需要用镇静安眠药时,可使用一些作用较温和而且较安全的安定或抗组胺药物,如异丙嗉、苯海拉明。但剂量只用于健康人的1/2或1/3。肝功能损害比较严重的患者,如果不选择地使用镇静安眠药,有些病人用药后诱发肝性脑病,出现昏迷,甚至导致死亡。
(3)解热止痛药 阿斯匹林、扑热息痛等药物主要在肝脏中代谢,可引起谷丙转氨酶升高、黄疸等。其中以扑热息痛对肝脏毒性最大,严重者可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药量越大,肝脏毒性发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等慢性肝病,有明显肝功能损害时最好不用,如果急需要使用时,也应剂量减少或给药次数减少。
(4)抗结核病药 肝病患者如合并结核性腹膜炎、肺结核等,应抗结核治疗。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对氨基水杨酸钠、吡嗉酰胺等均对肝脏有损害,尤其联合用上述药物时,会增加肝毒性,有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根据病情可选用1种药物,相对损伤肝脏轻。链霉素及乙胺丁醇对肝损害较轻,对病人可酌情使用。病人在用抗结核药物过程要严格观察肝功变化,要定期检查肝功能,特别是早期应用,如果发现肝功能有损害,应立即停止使用药物。
(5)降糖药 肝脏是调节血糖浓度的主要器官,肝功能损害时,可引起糖代谢素乱,出现血糖降低或血糖升高。主要是治疗肝脏疾病,促进肝功能好转、血糖也就随之恢复正常。对轻度或中度血糖升高,一般不需要用降糖药物治疗。如果血糖升高明显,可用降糖药。甲苯磺丁尿、优降糖及苯乙双孤等,在肝脏内代谢较多,不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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