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诊断
心衰的诊断是综合病因、病史、体征及客观检查而作出的。首先应有明确的器质性心脏病的诊断。心衰的症状体征是诊断心衰的重要依据,左心衰的肺淤血引起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右心衰的体循环淤血引起的颈静脉怒张、肝肿大、水肿等是诊断心衰的重要依据。
2.分级
将心脏病患者按照心功能状况分级,大体上反映病情严重程度,对治疗措施的选择、劳动能力的评定、预后的判断等有实用价值。目前是按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1978年提出的一项分级方案,主要是根据患者的自觉活动能力划分为4级:
I级:有心脏病的客观证据,但无呼吸困难、心悸、水肿等症状。
Ⅱ级: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可引起上述症状。
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可出现心衰的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这种分级方案的优点是简便易行。但其缺点是仅凭患者的主观陈述,有时症状与客观检查有很大差距,同时患者之间的个体差异也很大。1994年美国心脏病学会(AHA)对NYHA的心功能分级方案再次进行修订时,采用并行的2种分级方案。第1种即上述的4级方案;第2种是客观的评估,即根据客观的检查手段如心电图、负荷试验、X线、超声心动图等来评估心脏病变的严重程度,分为A、B、C、D 4级:A级,无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B级,客观检查示有轻度的心血管疾病;C级,有中度心血管疾病的客观证据;D级,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表现。
3.鉴别诊断
心衰主要应与以下疾病相鉴别:
(1)支气管哮喘:心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常称之为“心源性哮喘”,应与支气管哮喘相鉴别。前者多见于老年人有高血压或慢性心瓣膜病史,后者多见于青少年有过敏史;前者发作时必须坐起,重症者肺部有干、湿性哕音,甚至咳粉红色泡沫痰,后者发作时双肺可闻及典型哮呜音,咳出白色黏痰后呼吸困难常可缓解。
(2)心包积液、缩窄陛心包炎:由于腔静脉回流受阻同样可以引起颈静脉怒张、肝肿大、下肢水肿等表现,应根据病史、心脏及周围血管体征进行鉴别,超声心电图检查可确诊。
(3)肝硬化腹水伴下肢水肿:应与慢性右心衰鉴别,除基础心脏病体征有助于鉴别外,非心源性肝硬化不会出现颈静脉怒张等上腔静脉回流受阻的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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