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也是诱发糖尿病的常见因素。许多孕妇在怀孕前未发现糖尿病存在,而在怀孕之后却出现糖尿病的临床表现,有人还发现妊娠次数与糖尿病有关,多次妊娠可使具有糖尿病遗传素质的人被激发而引起糖尿病,因此可以推测妊娠与糖尿病之间有着某种内在联系。
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妇女在妊娠期间发生糖尿病或葡萄糖耐量异常,而原有糖尿病的妇女妊娠不包括在妊娠糖尿病之内。妊娠糖尿病在分娩之后应该重新分类,因为大约50%~70%的妊娠糖尿病在分娩后表现为I型糖尿病,一部分病人糖耐量可恢复正常;仅个别病人转变为1型糖尿病。此外妊娠糖尿病患者的后代也容易患糖尿病,有人认为妊娠糖尿病并不是由妊娠引起,其葡萄糖耐量低下也许早已存在,只是在妊娠时加重并被检查出来而已。
目前研究表明,妊娠初期,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对胰岛素有刺激作用,使胰岛素敏感性增强。而妊娠中期以后,尤其在妊娠后期胎盘分泌多种对抗胰岛素的激素如胎盘泌乳素等,并且靶细胞膜上胰岛素受体也减少。因此糖尿病易出现在妊娠后期。如果在妊娠27~31周,作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是正常的话,那么以后再作这项试验就没有必要了。
对于妊娠糖尿病患者来说,为了保证孕妇和婴儿的安全,应当尽力做到:在怀孕前几个月就应开始定期检测血糖、尿糖;怀孕后坚持采用饮食控制疗法来进行治疗,但不宜控制过严;万一要使用药物,应避免使用磺豚类药物,以免导致胎儿畸形;采用胰岛素治疗时要掌握好先少、后多、再少的总原则;并放宽剖腹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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