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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是所有的糖尿病病人都需作糖耐量试验

 
    通常情况下,人体的血糖保持着一种动态的平衡,这主要是由于血糖的调节机制协调的结果。即使一次进食大量的糖,血糖含量也仅暂时升高,大约2小时后即可恢复至正常水平,这种现象称为耐糖现象。根据这个道理,可以给被检者一次进食大量的糖,观察血糖变化情况,以了解其血糖调节机制是否健全,临床上把这种实验称为糖耐量试验或耐糖试验。对空腹血糖多次检查都较高的患者,有典型的症状,已明确为显性糖尿病者,就不必作糖耐量试验了,以免增加血糖浓度,加重病情,但对那些空腹血糖正常仍怀疑有糖尿病者,应作糖耐量试验,以明确是否真的是糖尿病。葡萄糖耐量试验有两种: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静脉葡萄糖耐量试验。后者目前已经很少采用。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方法:空腹一次常规服用葡萄糖100克,世界卫生组织现规定用75克(儿童每kg标准体重1.75克)。于服糖前(即0)及服糖后0.5、1、2、3小时采静脉血检测血糖,同时收集每次的尿标本查尿糖。其结果为福林-吴法,空腹血糖为5.6+1.1mmol/L(100+20mg/dl),邻甲苯胺法或葡萄糖氧化酶法3.9~5.6mmol/L(70 ~ 100mg/dl),2小时血糖浓度应恢复到正常范围,3小时血糖恢复到正常以下,尿糖为阴性。这是正常人的糖耐量,但老年人糖耐量往往略减,其1小时峰值比年轻人偏高。
    糖耐量异常从前叫作化学性糖尿病,现在大多不用化学性糖尿病这个名词,因为有些人的血糖可以转为正常,所以,不能说他们就是糖尿病病人。但长期观察结果表明,他们比正常人容易发生糖尿病,且其高血脂、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病的发病率较正常人为高,一般没有临床症状。作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服葡萄糖75克)时,空腹血糖:静脉全血小于6.7mmol/L(120mg/dl),毛细血管全血小于6.7mmoVL(小于 120mg/dl),静脉血浆小于7.8mmol/L(小于140mg/dl);而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静脉全血在6.7~10.0mmol/L(即120~180mg/dl),毛细血管全血在7.8~11.1mmol/L(即140200mg/dl),静脉血浆在7.8~11.1mmol/L(140200mg/dl)。就说明有糖耐量异常,不管应用何种单位,耐糖量异常者,其血糖水平的特点是:空腹血糖正常,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始终不超过11.1mmol/L(200mg/dl),而确诊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超过6.7mmol/L(小于120mg/dl),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往往大于11.1mmol/L(大于200mg/dl)。
    耐糖量异常不需要使用降糖药治疗这几乎是人人皆知的事,但要节制饮食,加强运动,保持身心平衡,防止肥胖。这样才能避免发展到糖尿病。对于糖耐量异常者来说,定期复查血糖是必要的,如一季或半年复查一次葡萄糖耐糖量试验,或作餐前(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检测。
    还需要提及的是在作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前三天要求调整饮食,使糖类摄人不少于每日250克,这是由于所摄食物中糖类过少,不能刺激内源性胰岛素分泌,所作出来的糖耐量曲线是异常的,类似糖尿病曲线。在西方国家在作糖耐量试验前三天要求被试者进食糖类食物每天不少于250克,促使胰岛素充分分泌,方能获得满意的检测结果。我国人以糖类为主食,一般人每日摄入均在250克以上,所以在作糖耐量试验时并不强调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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