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对于高血压脑出血病人的治疗,医生把它分为内科保守治疗(即除了手术以外的各种治疗)和外科手术治疗。而大多数人则倾向于早一点做手术治疗。认为手术疗法比较积极有效,而且可以明显降低死亡率及减少后遗症。尽管手术治疗脑出血病人有明显的效果,但是,脑出血病人在什么情况下才必须选择手术治疗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关键还是要选好适应证。
为什么对脑出血病人手术疗法是选择好适应证?
为了选择手术适应证的需要,临床将高血压脑出血分为三级:Ⅰ级呈浅昏迷,有不完全性偏瘫。Ⅱ级是中度昏迷,有完全性偏瘫,瞳孔等大或不等大。Ⅲ级呈深昏迷,完全性偏雍或去大脑强直,双侧瞳孔散大,并有明显的生命体征改变。
Ⅰ级和Ⅱ级瞳孔等大者,可先行内科治疗,但对病情进行性加重,或24小时无明显好转者,应考虑尽早手术。I级瞳孔不等大者,大脑皮层下出血,外侧型血肿和小量出血者应争取尽早手术。小脑出血,大脑半球浅部实质内出血,CT扫描证明占位效应显著者,均为手术适应证。
所谓“内科治两头”是指脑出血较轻和过重者:“外科治中间”是指轻者不需手术,过重者手术风险大、效果差。从病情发展看,病情已稳定者内科治疗;病情进行性加重者,应不失时机地选择开颅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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