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不住院化疗是指患者在医务人员指导监督下,在门诊或家庭完成规定的化疗方案和疗程,达到合理化疗和预期的效果。它是通过有计划和有组织的科学管理,把化学疗法最新进展广泛地用于结核病的防治上,而绝非指住不上院在家自己服药,更不是任何形式的不规律用药。当前不住院化疗已成为控制结核病的有效措施之一。
为什么不住院化疗近期效果或远期效果
许多研究结果表明:不住院治疗无论是近期效果(痰菌阴转率),还是远期效果(复发率)均不亚于,住院治疗。另外,在有效的化学治疗下,家庭治疗对家庭接触者的传染机会并不大于住院治疗,并且证明其传染性主要发生在患者发现与化学治疗开始之前。化疗一旦开始,其传染性很快减小。
不住院化疗的成败如何,全在于有无监督措施。
由于各地条件不同,不能强求一致,但应力争有一个较完善的管理方法,目前我国不住院化疗管理措施,一般采用全程监督化疗、强化期监督治疗、全程管理化疗和自服药等方式。全程监督化疗是在治疗全过程中(包括强化期及继续期),每次用药均在医务人员直接观察下进行,如未按时用药,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在24小时内予以补上),同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在确定病人监督用药地点和时间上要尽量方便病人,由医务人员同病人协商确定地点,病人可以在结核病防治诊所、综合医院结核科或传染科、乡卫生院、村卫生所或单位医务室用药,药品由医务人员管理。在家中治疗病人,则由医务人员按方案要求定时送药到家,监督病人服用。
(2)每次用药应作记录,如有断药或补治情况还要在记录上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向病人详细说明此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使病人能主动配合。
(4)做好治疗中的随访工作,以痰涂片检查为主,治疗后至少在第二、第四个月及疗程结束前的2个月,均需化验痰液判断效果
(5)上级防治机构应每年1~2次抽查监督化疗工作。
实行全程监督有困难时,可采取部分监督,即强化期监督管理方法。强化期每次用药在医务人员直接观察下进行,继续期则采取服药。在家中治疗的病人,仍由医务人员按方案要求定时送药到家,督促病人服药。这样解决了许多病人不能坚持治疗的问题,从而保证了不住院化疗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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