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睡眠法主要是通过调节人体生理睡眠时间,改善睡眠环境。
1.足时足量睡眠法:排除睡眠过程中的干扰,实现足够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人体生理需要量较为复杂,多与年龄、体质、职业及病态有关,并有一定差异。例如,青壮年约需睡眠时间7―8 h,青少年略多于青壮年,中老年略少于青壮年,体质弱者略多于体质强壮者,体力劳动者略多于脑力劳动者,男性略多于女性。正常情况下,超过10 h的睡眠者为多眠,少于6 h的睡眠者为不足睡眠,多眠与不足睡眠对人体都是有害的。
足够睡眠可以采取自身调节与他人协助来实现,受眠者必须按照自己年龄、体质强弱选定适宜的生理睡眠时间和合适的睡眠环境,包括地理环境、卧室陈设、床被等是否清净和谐、舒服适宜,是否符合恢复机体活力与精力的总体原则。
2. 低质多时睡眠:低质多时睡眠是指针对自身体质因素、环境因素干扰所致的睡眠质量差,长期处于不足睡眠状态而不满足人体生理需要。采取调节生理睡眠时间补足睡眠来实现低质多眠。
低质多眠一般要根据低质程度、低质特点来确定多眠时间。如果低质程度轻、特异性不强者增眠时间也就不宜过多。具体方法可以拟定10 h制、12 h制、14 h制等。增补的睡眠时问最好要与总体睡眠一起实施,不宜另行分段睡眠。本法适应于睡眠质量低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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