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急性肾炎的原因与非孕妇相同,已如前述。多见于妊娠早期及年轻孕妇,常见于扁桃体炎、鼻窦炎、猩红热及疖病后的10~12天出现高血压、水肿和血尿,常有乏力、头晕、恶心、呕吐等自觉症状,一定要与妊娠呕吐区分开。该病可进一步发展,合并急性肺水肿,出现呼吸困难甚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实验室检查可见尿比重增高,多在1.022~1.032之间,尿量可以达400~700ml,也有少于300ml以下的,尿沉渣会有许多红细胞,少数人可有轻度不同的肾功能不全,抗“O”阳性。
为什么患有急性肾炎的患者不宜妊娠?
妊娠合并急性肾炎以后,治疗原则上同非孕妇相同,主要是休息,控制血压,控制感染,使用青霉素肌肉注射每日40万~80万单位,连用10~14天,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约500ml,也应控制蛋白质摄入,每日30~40克左右,避免加重肾脏负担,如果尿素氮明显升高,超过35.5mmol/L,血钾在6.5~7.0mmol/L,伴有血钾过高的心电图变化,应考虑透析治疗。大部分患者恢复较快,症状持续一周即消失。可引起早期自然流产和早产。
如果肾病变继续发展,病程持续2周以上,则应终止妊娠,治疗急性肾炎,否则有可能发展为肾功能衰竭,并发重度妊高征。急性肾炎后,病人如果怀孕,国外有人发现其妊高症发生率和早产率增加,所以建议患者在急性肾炎体征消失后至少一年再怀孕为宜。
如果肾病变继续发展,病程持续2周以上,则应终止妊娠,治疗急性肾炎,否则有可能发展为肾功能衰竭,并发重度妊高征。急性肾炎后,病人如果怀孕,国外有人发现其妊高症发生率和早产率增加,所以建议患者在急性肾炎体征消失后至少一年再怀孕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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