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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不可长期服用

 
      现在很多的人在进行性生活的时候,由于男性不愿意使用避孕套进行避孕,女性朋友们只能选择服用避孕药物进行避孕。然而长期地服用避孕药物容易患上宫颈癌。
      根据专业的研究结果表明,与从不服用口服避孕药的女性相比,那些使用口服避孕药不到5年的妇女患宫颈癌的概率为10%,而服用口服避孕药5—9年的妇女的宫颈癌发生概率为60%。如果口服避孕药的使用期延长至10年以上,宫颈癌的发生率则可高达100%。
      由于宫颈癌一般都能在其早期被检查出并得到比较及时的治疗,所以这种癌症的治愈率也比较高。尽管如此,宫颈癌目前仍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癌症死亡的主要元凶之一。
      服用避孕药的注意事项
      一般健康的育龄女性都可以使用甾体激素避孕药,但用药期间可能会出现一些轻微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等。一般无需治疗,大多随用药时间的延长而逐渐消失,或采用更换药物品种的方法,其症状会减轻。
      在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1~2年后,可停服1~2个周期以观察能否自然恢复月经,发现闭经者暂不宜服药。服药期间如避孕失败造成妊娠,应及早终止妊娠。如有生育计划的育龄女性,应在停药半年后再怀孕,停药期间可采用避孕套避孕。长期服药者应每年进行一次体验,测量血压、体重、腹部检查、乳房及盆腔检查。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
      服用长效避孕药应特别注意勿将长效避孕药当做短效避孕药服用,造成服药过量,对机体产生不良反应。有些避孕药为糖衣片,如糖衣潮解,剥脱或药片粘在一起会影响避孕效果,不能再服用。长效避孕药服药年限不超过2~3年为宜,而短效避孕药服药年限以不超过5~6年为宜。
      另外,服用避孕药需要把握以下用药原则,避免损害身体健康。
      以往或现在有静脉或动脉血栓者,慎用。
      有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史者,不宜服用。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可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严重高血压症及肾原性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如用药期间发生高血压症,应停药观察。
      胰岛素依赖型的糖尿病患者不宜服用。有糖尿病家族史或有糖尿病前期病史,如妊娠糖尿病史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急、慢性肝炎及肾炎者不宜服用。有肝、肾病史,目前功能正常,无症状者,宜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子宫肌瘤,肺结核患者,宜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并定期进行复查。
      癌症或癌前期变化,或乳房有肿块者不宜服用。
      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暂不宜服用。
      用药期间,发生偏头痛或持续头痛者应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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