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从青春期起,要经过结婚、怀孕、哺乳等时期,生理变化较为复杂,特别是怀孕和哺乳期用药应当特别谨慎。
妇女怀孕之后,生殖器官有很大变化,胃肠系统、内分秘系统、造血系统以及肝肾功能都与平时不一样。从怀孕起,胎儿在母体不断发育成长,与母体“同呼吸、共命运”,用药时应考虑到药物对孕妇及胎儿的双重影响。
许多药物经母体吸收后,可迅速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象母体其它组织器官一样,维持平衡的药物浓度。这种浓度对正在发育的胎儿很不利,如用药不当,会给胎儿造成不良后果。比较严重的是畸形,在怀孕的头三个月,受精卵正处于相继分化和联合阶段,各系统、器官尚未形成,极易受药物的影响而造成畸形。在产前,孕妇如应用安眠药、麻醉药,可使胎儿死亡。因此,孕妇应尽量不用。
怀孕期间,应禁用能引起子宫收缩的药物,如麦角、查宁、脑垂体后叶素等,否则可引起流产或早产。比较烈性的泻药、利尿药,也应当慎重使用。
有些人以为西药毒副作用多,中药没关系。其实,怀孕期间对中药也要慎用或禁用。一些毒性强或药性较猛烈的药物,如巴豆、黑白丑、班鳌、靡香、桃仁、红花、半夏等,也能对孕妇及胎儿带来不良后果。
在哺乳期,药物可以通过乳汁到达小儿体内。因此,这期间用药要考虑到对婴儿的影响。至少不要使用吗啡类镇痛药、口服避孕药和抗甲状腺药。
那么,是不是说妇女经期、孕期、哺乳期有了病就不能用药,并不是这样。而是说在孕期、哺乳期用药应当有所选择,做到合理用药,对母子都不要造成损害。一般孕妇禁用、慎用的药物,说明上均注明有“孕妇忌用”或“孕妇慎用”等字样。有些药物并未注明,自己不要乱用,可在医生指导下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