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首先应考虑到对胎儿有无影响,有害于胎儿的药物应当慎用或禁用。特别是怀孕的头三个月和分晚前的三个月,尤应注意。
可以造成胎儿畸形的药物 抗肿瘤类药,能引起胎儿面部、脑部畸形;烟酰胺、毒扁豆碱和水杨酸类药,可引起骨船系统骑形,其他如性激素类药和皮质激素(可的松、强的松片)、乙胺密啶、苯妥英钠、苯海拉明、扑尔敏、青霉素、链霉素等药物,都可引起胎儿畸形。
可以损害胎儿的药物 乙醒、巴比妥、可抑制胎儿呼吸中枢造成死胎;滥用氯丙嗓可使胎儿视网膜发生病变;四环素可妨碍胎儿骨酪及牙肉生长发育;链霉素、卡那霉素可导致胎儿耳聋;新生霉素和磺胺类药可造成胎儿黄疸;怀孕后期大量服用阿斯匹林、巴比妥可引起新生儿出血,其它还有利血平、氯喹、利眠宁、澳化物、双氢克尿塞等,均可给胎儿造成损害。
能引起流产或早产的药物 麦角、益母草、奎宁、脑垂体后叶素、硫酸镁等。
对孕妇及胎儿有影响的中药如乌头、附子、天雄、南星、野葛、水银、轻粉、铅粉、砒石、硫黄、雄黄、大戟、芜花、斑赘、娱蚣、地胆、水蛭、靡香、巴豆、率牛子、皂英、蔡芦、冬葵子、黑白丑、商陸、红花、桃仁等,均应慎用或禁用。含有以上诸成份的中成药,如七厘散、跌打丸、行军散、红灵丹、舒筋活血片、六神丸、十滴水等,都在慎用和禁用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