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孕妇早孕时有恶心、呕吐、倦怠、嗜睡等反应,需要增加休息时间;怀孕3个月后这些症状就基本消失了。妊娠4~6个月是孕妇负担比较轻的时期,这时能胜任正常人的工作,但要避免干重体力劳动。妊娠晚期,子宫明显增大,全身关节和韧带松弛,腰背肌肉负重,行动不便,组织间液过多猪留会发生下肢或全身浮肿,有些孕妇还会有高血压、贫血、腿抽筋等现象。因此,在这期间需要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不适宜久站、久坐或上夜班,应注意适当活动、改变姿势或抬高下肢。
鉴于以上情况,妊娠8个月以后,国家规定孕妇可不上夜班。预产期前2周,由于出门容易被挤撞,孕妇、胎儿出现异常的机会增加,而且随时会临产,以在家中休息为好。
重体力劳动者(包括农业劳动),汽车司机、售票人员,接触放射线、同位素、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以及高温、高空或低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应调离原工作岗位,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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