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乳母用药大多可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与母血药浓度相比,可低、可高或持平。一般说来,常用的药物如青霉素、先锋霉素和多数止痛、退热、镇静药等在乳汁中浓度很低,乳母常用剂量不致对婴儿产生毒性作用。
为什么要注意乳母用药?怎样使用?
有些药物如鲁米那、苯巴比妥类药即使服用一般剂量,服药过久也可引起婴儿蓄积中毒,对早产儿更为明显。抗甲状腺药物能引起婴儿甲状腺肿大,抗癌药能引起婴儿骨髓抑制,所以乳母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慢性病需长期服药者不宜哺乳。
有些药物如鲁米那、苯巴比妥类药即使服用一般剂量,服药过久也可引起婴儿蓄积中毒,对早产儿更为明显。抗甲状腺药物能引起婴儿甲状腺肿大,抗癌药能引起婴儿骨髓抑制,所以乳母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慢性病需长期服药者不宜哺乳。
口服避孕药能抑制乳汁分泌,吸烟也能使乳汁减少及婴儿出现恶心、呕吐、肠疫挛和腹泻症状。
乳母患病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选用合理的剂量及用药时限。
为尽量避免乳母因用药而影响婴儿正常发育,乳母在服用必要的药物时,应掌握以下原则:
1.除少数药物在哺乳期禁用外,其他药物在乳汁中的排泄量很少超过母亲用药量的1%~2%,此理一般不会给婴儿带来危害,故不应中断哺乳。
2.通过调查哺乳时间,减少婴儿吸入的药量。母亲应在哺乳后立即服药,并尽可能推迟下次哺乳时间,至少要隔4小时哺乳,这样便有更多的药物排出母体之外,减少乳汁中的药物含量。
3.怀疑乳汁中有某些有害物质时,应予以检测,有严重环境污染时,这种检测尤为重要。发现问题,应立即作出相应的措施,阻断污染继续对人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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